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对于驻马店的上千市民来说,他们的这次投资已经慎重有加了,“考察了多次才敢下手”,可没想到还是栽了。
宣传告知铺天盖地,组织顾客参观考察,合同协议盖章签署……交钱之前的一切看着都那么美好,金钱落袋后,一切又变了个模样。迟滞一年多依然无法交付,多次维权却都石沉大海,“到现在连个确切的说法都没有”。
河南商报记者 张郁 文/图
【事件】
购买的商铺“过期”一年多 迟迟不交付
2016年,驻马店市的葛女士等人,以4万多元一平方米的价格,在爱克集团旗下名叫爱克国贸360的商场内买了一套商铺。
葛女士等人称,购买之前开发商宣传的是郑州国贸360将前来经营,并且组织大量想要购买该商铺的业主统一坐大巴前往郑州国贸360参观。当地报纸、网站也刊登了该商场正在与世界各大品牌包括奢侈品牌签约的消息。开发商还承诺:每月每平方米500元租金回报。
面对如此“商机”,上千市民加入了购买行列。按照合同约定,商铺应该在2017年9月份就要交付。
时至今日,一年多过去了,交付依然遥遥无期。
【说法】
“郑州国贸360根本就没来”
“我们就是平头百姓,谁也不想闹事。可他们这样骗来骗去,真的就没有人管吗?”一年多来,葛女士等人不断地与开发商交涉,却遭遇各种推诿。无奈之下,他们还曾向多个相关部门反映。
每家四五十万元的铺款,每月数千元的按揭,对每个深陷其中的市民来说,都是一块压在心头的大石,“我和老伴儿的退休金都砸了进去。”60多岁的李女士每每说起都捶胸顿足,“当时承诺的返租一分钱也没有见,我还要每个月还几千元的贷款,实在是撑不下去了。”

房地产曾经的宣传
开发商曾经的宣传
更让商户疑惑的是,他们购买的可能就不是“国贸360”,“根本就不是郑州国贸360的模式和经营,人家就不来。”这与当时他们拿到的宣传单和参观的郑州国贸360等相关宣传大相径庭,“开发商这不是明显欺骗吗?”
【探访】
商场内部只有大量的工程废料和垃圾
通过葛女士等人提供的宣传单页和参观视频,河南商报记者看到,该商场前期的宣传确实以“国贸360”为噱头,宣传单页上也在显眼的位置赫然标注;组团参观郑州国贸360的市民也听取了相关人员对经营模式和前景的介绍。
在商户的指引下,河南商报记者来到位于驻马店市乐山路与置地大道东北角的爱克广场,发现商场大门紧锁,透过玻璃看到商场内部堆积着大量的工程废料和垃圾。
爱克国贸360外观全部用玻璃幕墙看起来高端时尚,楼内却堆积大量工程废料和垃圾
旁边的售楼处仍开门迎客,对于商场何时能开业,里面的工作人员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在驻马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记者,没有找到爱克国贸360商场的注册信息,乐山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东北角确实有一个商场,但名字并不是爱克国贸360,而是叫爱克广场,并且该项目并没有通过验收。
也就是说,从一开始,这个商场就没获得“360”的头衔,且短期内根本无法开业。
【核实】
郑州国贸360:我们和他没有合作关系
通过查询公开资料发现,这个CBD爱克广场是驻马店市政府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总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商业体量23万平方米。该项目由河南国润集团旗下爱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规划有五星级酒店、大型购物商业等。
随后,河南商报联系上了河南新田置业有限公司副总裁、河南郑州国贸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司小伟。
司小伟表示,爱克国贸360与郑州国贸360没有任何关系,“很早之前跟我们谈过一次,我们也去看过一次,看完之后双方不合适,就没有再往下接触”。
【维权】
想要退铺却诉求无门
眼见越陷越深,却始终看不到“曙光”,葛女士等人拿着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多次找开发商协商却遭到百般推诿,“后来连电话也打不通了,更不用说见到人。”
2018年11月,业主拿着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河南商报记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看到,出卖人应当在2017年9月30日前,将验收合格后的商品房交付给业主。逾期超过3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6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
在驻马店新区管委会,一名王姓工作人员称,管委会信访部门确实多次接到市民反映,也一直在协商调解。但对于为何一年多来没有一点进展的问题,其回应说:“我们也没有更有效的办法。”
pa电子平台入口【回应】商铺开业还得再等一年
对于为何一直“拖铺不交”,河南商报记者在11月23日联系到了爱克国贸360法定代表人张震。
据张震介绍,当时对外宣传时有一个返租,却被一个商业管理公司拖住了,但是按照协议,还没有到返租的时间。当时确实承诺过是郑州国贸360来经营,张震表示,他们已经和另外一家商场达成协议,2019年8月15日一定会开业,至于购买过商铺想要退房的业主,“明天集团总裁要开一个专题会,成立专案小组,专门解决这些问题。”
【律师】
虚假宣传,可直接起诉
针对此事,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解读说,市民和开发商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迟迟没有交付商铺,已经构成违约。购买商铺的市民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
而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也持相同观点。张少春认为,开发商与商户之间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如果业主反映情况属实,那么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行为,且开发商严重逾期交付商铺,也已经构成严重违约。建议各商户可向当地房管部门投诉,也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直接起诉维权。(编辑 华丽娟 戴晨曦)